苗檢與犯保苗栗分會 舉辦志工教育訓練

苗栗地檢署與犯保苗栗分會18日舉辦志工教育訓練。(犯保苗栗分會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鄭葆琳負責主講被害補償相關議題。(犯保苗栗分會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與犯保苗栗分會18日舉辦志工教育訓練。(犯保苗栗分會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於18日舉辦「友善補償審議流程及處遇志工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含「友善補償審議流程及處遇」、「建構尊重而有溫度司法相驗制度」及「建構友善補償流程」,期望建構友善的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制

這次訓練講習是由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及犯保苗栗分會主任賴桂煙主講。鄭葆琳以「關懷友善」的出發點說明高檢署推動的新政策,包含補償制度的緣由、申請後地檢署審理補償案件報到地點、詢問地點、友善互動的改革方式朝向更貼近民意、更友善、更人性方向實施,也期勉犯保志工能發揮同理心,傾聽陪伴,使被害人及其遺屬經歷傷痛時,能感受到來自社會各界友善體貼的對待與溫暖。

犯保分會主任賴桂煙則向志工及同仁說明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詢問、審議及請領程序,接着帶領與會人員參觀報到及詢問室地點動線,結合承辦檢察事務官分組演練,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友善安全的等候及詢問環境,讓他們不再對司法感到徬徨無助與害怕,主任賴桂煙期盼辦公室人員及保護志工能發揮愛心,創造有溫度的司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