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性愛片強逼分手砲 科技渣男!稱有「備份」要再來1次

科技男拿性愛片裸照要脅前女友分手砲 得逞後又稱有「備份」要再來一次(示意圖,達志影像)

從事科技業的顏姓男子不滿女友和他分手,竟恐嚇要將不雅影片PO上網路,脅迫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爲,後來又再恐嚇性侵影片有「備份」要求她2周後再做一次,她報警提告,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定讞。

顏姓男子與被害女子曾爲男女朋友,去年5月底雙方因個性不合而分手,顏男心有不甘,去年7月3日下午3時許至5時許間,與她在臺南市某咖啡店見面時,要求對方與他性交,否則將把其於交往期間內,在臺南市租屋處,拍攝與她性交之影片及裸照PO在網路上散播。.

被害女子害怕私密影片等外流,心生畏懼,當天晚上,在臺南市某汽車旅館房間內遭顏男性侵,但他食髓知味將所持行動電話內儲存之性交影片及裸照刪除,然卻在刪除後,向她恫嚇稱他仍持有備份檔案,並要求她2周後再與其性交,否則其有諸多方法可對付她,加以恐嚇。

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將顏男判刑4年6月,他提上訴,臺南高分院二審考量他犯後於二審審理中坦承犯行,但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之犯後態度,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4月,顏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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