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假裝客人進旅館看電視 涉侵入住居罪遭起訴

男子佯裝揹包客進入揹包客棧大廳,遭臺北地檢署依侵入住居罪起訴。(臺北地檢署/中時資料照)

林姓男子今年3月間佯裝是揹包客,進入揹包客棧大廳,因一直坐在大聽看電視不回房,店員查覺有異,要他出示入住證明遭拒,警察到場也不走。臺北地檢署依侵入住居罪起訴林男。

檢方調查,今年3月2日晚間7時52分許,林男前往北市某間揹包客棧門口,向鍾姓員工打招呼致意,鍾誤認林是住宿客人,開啓管制門讓他進入大廳。

林進入客棧後,就在大廳上看電視,鍾察覺可疑,懷疑林不是投宿的客人,上前詢問,林稱他是訪客,在等待住宿於此的女性友人。

鍾進一步詢問林男有關女性友人資料,但林始終未迴應,雙方僵持不下,9時許,鍾向主管報告此事,主管指示鍾再度詢問林是否有房卡及女性友人身分,但林未能出示相關證明。

鍾要求林離開大廳,林拒絕離去,鍾只好報警。但警察與客棧主管到場後,林仍拒絕離開。主管當場對林提告,警察將林逮捕後帶離現場,並依侵入住居罪送辦,檢方今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