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用假鈔買檳榔遭店家追捕 辯稱精神疾病無力分辨

林姓男子假鈔購買彩券檳榔遭人當場發現,被追逐毆打,再遭法院行使僞造通用紙幣罪,判處徒刑4年。(本報資料照)

林姓男子去年拿假鈔買彩券,又去檳榔攤買檳榔換900元真鈔,當場被店家追捕,林辯稱罹患精神疾病無法辨識真鈔、僞鈔,但法官認爲假鈔大小就不一樣,品質粗糙,因而不採信林辯詞,依行使僞造通用紙幣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去年1月17日上午,林拿面額1000元的紙鈔4章,到彩券行購買「賓果、今彩539、大樂透,4月中又去汐止區檳榔攤購買100元檳榔,當場被發現,檳榔西施請張姓朋友機車追人,張看到林的機車後面用雨衣遮蔽車牌,追到人後質問「你是不是拿假鈔」,林又嘗試想搭計程車逃跑,隨即遭毆打攔下,並且在身上發現其他假鈔。

判決指出,林心虛逃跑,顯示他明知道使用的是假鈔,他還佯稱是假鈔來自彩券行,但彩券行因下肢殘障,擔心被報復,纔不敢報案,但有將彩券行監視畫面截圖,提醒同行注意,並當作證據,自己並無提供假鈔。

合議庭認爲,4張假鈔與真鈔大小差很多,林男跑到其他縣市消費,得手後立即逃跑,嚴重影響金融秩序考量林男有多項前科,且罹患疾病,犯後並未賠償被害人損失,依2個行使僞造通用紙幣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