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益捐款2100萬買精品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夫婦被約談

公益捐款買精品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夫婦約談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中)涉嫌利用龍巖及福澤基金會,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由劉購買精品等,7年侵佔2100萬元,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並將劉約談到案,稍晚將移送劉到北檢覆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偵辦。(張鎧乙攝)

被稱爲殯葬天王的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涉嫌利用龍巖及福澤基金會,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由劉萍購買精品等,7年侵佔2100萬元,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並將劉約談到案,稍晚將移送劉到北檢覆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偵辦。

據瞭解,李世聰則以健康理由請假,檢調正確認李的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准假。

檢調發現,李世聰、劉萍夫婦利用能夠主導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機會,將龍巖基金會的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到由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再轉到李世聰、劉萍的帳戶,供李、劉個人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併購買精品。

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部分所得款項再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每年同樣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

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佔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僞造文書、公益侵佔等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