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Pad商標侵權 北京開罰11.2億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蘋果在大陸iPad商標侵權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敗訴後,大陸各省、地級工商部門行動起來,準備針對蘋果的商標侵權行爲給予處罰。據報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開出一張罰單金額高達人民幣2.4億元(臺幣約11.2億元)。

這項消息來自《中國經營報》,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網引用該報導,並列爲焦點新聞

據悉,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地區註冊iPad商標;2001年,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而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卻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爲由,在英國起訴唯冠,但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官司。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

不過,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上述的協議中,大陸iPad商標屬於深圳唯冠所有,所以蘋果在大陸未合法擁有iPad商標權。

蘋果入稟深圳法院,要求歸還iPad商標權,並索賠人民幣400萬元。深圳市中院於2010年4月19日受理,並於去年2月、8月、10月開庭,最終認定蘋果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法律依據,故予以駁回。

蘋果不服,現已上訴至廣東高院,但業內專家並不看好。資深律師劉春泉表示,上訴狀中的很多請求看起來多爲拖延時間而設計,在法律上似乎很難站住腳

讓蘋果始料未及的是,該消息引發了大陸各省、地級工商部門的關注,已準備針對蘋果的商標侵權行爲給予處罰。據報導,第一張罰單來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金額高達2.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