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小三”刺死丈夫被判6年,法院稱婚外戀方有責任

“30年婚姻中的我,還不如一個‘小三’!”持刀刺死丈夫歸案後,51歲的北京居民惠某在受審時這樣說。

5月16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首次公開了這起故意殺人案細節:今年2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惠某有期徒刑6年。

▲5月16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首次公開了這起故意殺人案細節。圖片來源/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故意殺人罪是重罪,爲何輕判爲6年有期徒刑?

上游新聞報料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注意到,一審法院稱,此案中,惠某除具備自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情節外,其丈夫的行爲對案件發生負有一定責任。

檢方指控稱,2019年12月24日凌晨,在北京大興區家中,惠某因丈夫崔某婚外戀問題與之發生爭執後惠某單刃刀刺擊崔某腹部數刀,致其腹腔臟器多發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當天,惠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惠某於1990年與崔某結婚。其家人表示,婚後兩人也有衝突和爭執。2018年前後,惠某的親朋都聽惠某提過,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

▲判決書認定,被害人對案件的發生有一定責任。圖片來源/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惠某在法庭上表示,案發前幾天,崔某剛剛做完手術,當天她在照顧崔某的時候,崔某提到了婚外情人,並表示:“我和你斷了也不會和她斷。”惠某說,當時覺得自己結婚30年,當了30年保姆還不如一個“小三”,並因此“氣得發抖”,隨後她從廚房拿了兩把刀回到臥室,在爭搶中,惠某的刀刺向了老公腹部。

司法鑑定結論顯示,惠某患有癔症案發時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惠某的辯護人表示,被害人對本案發生具有一定責任,惠某自首、認罪認罰,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深,社會危害性不大,且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請求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一審認爲,惠某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矛盾,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鑑於惠某構成自首,並且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被害人對案件的發生有一定責任等情節,因此依法對惠某減輕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