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25年延長至30年

1月3日,爲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山東省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並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

此次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調整最長貸款期限。

在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方面,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且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調整爲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

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指出,在符合其他申貸條件的前提下,繳存職工建立公積金賬戶滿半年且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例如:小李2023年7月1日建立了公積金賬戶,並在2023年7月-2023年12月連續足額繳存了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小李如想申請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前,還須繼續繳存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才能申請,政策調整後,在符合其他申貸條件的前提下,2024年1月即可申請。

在調整最長貸款期限上,濟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25年延長至30年。

通知顯示,本次調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