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水砲」硬衝女學生 走光影片外流警方挨告

▲4月28日凌晨,警方出動鎮暴水車驅離佔領忠孝西路羣衆。(圖/記者徐文彬攝)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2日帶着反核四佔領忠孝西路的劉姓女學生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刻意持續強力水柱噴往同學腰、背部,短短20秒掃射12次以上,導致上衣掀起、露出臀部,甚至還導致「血尿」。劉同學的義務律師則針對網路上流出,疑似由警方拍攝的劉同學走光影片,提出刑事告訴與國賠。劉同學在尤美女、義務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與臺灣人權促進會陪同下,召開「追究『失控水砲』!拒絕人民保母利用公權性騷擾」記者會。劉同學的義務律師賴瑩真指出,警方在數千名員警對數十位民衆的懸殊比例下,卻仍以違反比例原則手段,以水車噴發強烈水柱驅離手無寸鐵的靜坐民衆,更針對劉同學腰、背部持續沖水,導致劉同學背部受傷、腎臟受損、血尿等,已經構成《刑法》第277條之傷害罪外,亦構成《刑法》第278條第3項重傷害未遂犯。▲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左2)12日帶着反核四佔領忠孝西路的劉姓女學生(中)召開記者會。(圖/尤美女辦公室提供)被「失控水砲」強衝的劉同學,上衣遭掀起,外褲內褲都遭水柱衝褪至大腿、露出臀部,但沒想到網路上竟然流出當天劉同學走光的影片。劉同學的義務律師們質疑,相關蒐證畫面,應該受到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規範,但劉同學走光的畫面卻持續在電視上播放,YouTube網站上更能輕易看到警方所流出沒有打馬賽克的原始畫面,「故警方的行爲顯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亦構成《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劉同學則說,反核四遭驅離當天,受到強力水柱衝擊後,當下是錯愕的,因爲她不解,「人民保母本來不是保護人民的嗎?」劉同學更說,走光影片這件事,還是經由同學告知才知道。

律師王展星表示,警方把鎮暴水砲車當作施暴玩具,將手無寸鐵的人民當作玩物,更在驅離時刻意以水柱對着特定人腰、背部猛衝,事後又將走光的蒐證影片在警方內部流傳,甚至外流至YouTube等網站,造成當事人隱私、人格尊嚴遭受嚴重侵害,「警方種種離譜行徑,顯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之性騷擾行爲。」也要求警政署應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立即對轄下警局執勤員警之行爲予以糾正,並提出有效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