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基金業憂心:操作彈性會降低

壽險業在法規預告期極力爭取「豁免」,希望採半年或一段時間再公告一次,但證期局迴應,機構法人持股都一視同仁,逾5%是10日內初次公告、股權變動1%則是2日內,都是事後資訊,是否出現散戶跟單有待觀察。

壽險業投資臺股市值長期介於1.5~2.1兆元,擁30多兆元資金的壽險業者擔心極易觸及5%申報門檻,現行保險法已明訂保險資金不得介入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權,不具有出任董監或董監投票權,保險資金是保戶的資金,若頻繁公佈持股變化,容易被市場解讀爲「明牌」,可能引起散戶跟單,亦可能誤導投資人判斷。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基於兩大考量,決定保險業要揭露投資逾5%個股:一、公益性,政府基金因具公益性可半年公告一次,但保險資金不具公益性質;二、立法目的即要資訊揭露,上市櫃存在家族持股與集團經營,機構法人揭露持股,可讓投資人判斷持股變動是否影響公司經營,因此決定一視同仁。而現行財報每季要揭露持股逾5%的個股,即時公告門檻從10%降爲5%,金管會認爲壽險業者只是將每季揭露時間縮短,執行無困難。

壽險業者則說,投資臺股多以權值股爲主,大多看好股息殖利率要領股息,不會頻繁進出影響就不大,但也有部分是機動操作、想賺資本利得,尤其是中小型或成長股,很容易觸及5%門檻,若不想公告,未來恐減少機動式投資,操作彈性會大幅降低。

但金管會保留「豁免」空間,強調若法令另有規定者,即可不適用5%申報門檻,若保險法規修訂排除保險業適用,保險業就能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