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案家屬求償 多位兇嫌共判賠1257萬元

男子徐德益等人2017年間聯手先後虐殺蔡姓少女、黃姓男子,分別裝桶棄屍,圖爲警方起獲桶屍。(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徐德益(右2)等人2017年間聯手先後虐殺蔡姓少女、黃姓男子,分別裝桶棄屍,警方將他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2021年傳出駭人聽聞雙桶屍命案,徐德益、王閔正等人聯手先後虐殺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各裝桶棄屍,一審、二審判徐死刑、王無期徒刑。2名被害人家屬提出民事求償,臺中地院判處徐、王等人給付蔡女雙親892萬元;徐及6名同夥給付黃母及黃的女兒共365萬元,全案徐等7人共賠償1257萬餘元,可上訴。

假釋中的徐德益2016年間帶王閔正從事土地仲介買賣,王的16歲蔡姓女友也在徐手下做事,但她多次攔阻男友與徐共事,後又因故與王分手;蔡因與徐的15歲陳姓女友不睦,因陳被家人通報失蹤,徐擔心蔡舉發報復,而起殺機。

徐等人在2017年5月間躲到新竹租屋,輪番將蔡女灌醉;陳女、王男拿鐵錘爆擊頭部,徐再持菜刀割頸、利剪刺胸,蔡遭虐殺慘死,徐等人以塑膠桶裝屍,經數度搬遷,最後藏放豐原老家,事後對外宣稱,蔡偷走300多萬元,捲款失蹤。

此外,徐2018年透過黃男介紹,佯幫何男父親的土地辦貸款,卻直接賣地騙走2000多萬元,察覺後怒告。土地糾紛案開庭時,徐發現黃的證詞對他不利,2019年6月間將黃強押到太平區養狗場痛打、強行注射毒品,開槍擊頭斃命,將屍體裝入塑膠桶載往山區掩埋。

徐等虐殺2人手法兇殘冷血,刑事一審、二審判處徐死刑、王無期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被害人蔡女雙親及黃男的母親、女兒對徐、王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臺中地院民事庭認爲,徐等共同犯殺人罪造成被害人死亡,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益,造成家屬喪失家人之痛。經審酌雙方財產、侵害程度,判徐、王及陳應給付蔡父、蔡母各240萬元、652萬3465元;徐及6名同夥應給付黃母及黃的女兒共365萬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