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各運動場館暫停開放 市府加強稽查取締不手軟

臺南市各公立內外場館均自19日起暫停開放,若有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防治法」規定移送衛生局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以下之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19日起將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3級,臺南市府同日公告公私立市內外運動場館,配合中央防疫政策關閉至5月28日,教育局鄭新輝表示,若有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移送衛生局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以下之罰鍰。

黃偉哲市長強調,現階段應以防疫爲第一優先,對潛在的傳染風險都要有高度警覺性,呼籲市民儘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機會,這段期間也將加強稽查各運動場館,確保各場館均確實依規定暫停開放,避免羣聚之機會,保護市民的健康安全。

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表示,各公立室內外場館均自19日起暫停開放,針對較不易管制室外運動場館,如籃球場溜冰場等,已用封鎖線及警示角錐封鎖,籃球場的籃網更紮起,希望透過確實封場減少民衆羣聚的機會。另一方面,針對開放式休憩空間諸如體育園區竹溪公園共融兒童遊憩空間等,也將派員每日以上下午兩個時段巡場,確保民衆確實配戴口罩,也請大家共體時艱全民共同防疫。

體育處表示,針對全市203個公私立之室內外運動場館,將於1周內完成地毯式清查,確認各場館均有依中央防疫政策暫停開放,若有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移送衛生局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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