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人出現北漂潮?利菁突破盲點:他們也會挑咖

記者逸羣臺北報導

大陸國臺辦2月28日公佈31項惠臺政策,其中4項跟娛樂影視產業有關藝人利菁認爲:「應該是好事,兩岸的人才本來就該交流。」不過大陸對臺灣藝人限制放寬後,是否會造成北漂潮?她則笑說:「也不用害怕,因爲他們(大陸)也會挑咖的,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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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菁認爲兩岸交流應該是好事。(圖/記者許逸羣攝)

對於大陸這次的政策,演藝業界人士看法兩極,利菁則是認爲,雙方交流是好事,笑說臺灣也開放給大陸許多空間,「《甄嬛》(後宮甄嬛傳)應該重播快1千次了吧?」她認爲臺灣有許多優秀人才,若遭到限制則相當可惜,所以覺得這次的政策應該是好的起步,不過她也爲自己向大陸喊話:「綜藝上面是不是也能放寬一點?那就更好了。」

至於部分臺灣業界人士擔心藝人與幕後人才流失,利菁則老神在在地笑說,並非想去就能去,也感性說道:「臺灣畢竟是自己出生的地生,沒有一定要賺很多錢的話,這裡還是舒服、很開心的嘛!」

關於大陸影視政策開放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2月28日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範圍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共31項內容新華社稱,爲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思想、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在31條具體措施中,與娛樂演藝相關條款,在17到20條。

17.支持中華慈善獎、梅花獎金鷹獎等經濟科技文化社會領域各類評獎專案提名涵蓋臺灣地區。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可參加當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技術能手、“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評選。

18.臺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

19.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臺、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臺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

20.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兩岸電影合拍立項申報費用;縮短兩岸電視劇合拍立項階段故事梗概的審批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