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首件國民法官案判決案! 毒駕害2死遭判12年

臺中首件國民法官案判決案! 毒駕害2死遭判12年(本報資料照片)

中市劉俊龍今年1月間毒駕竄逃釀2死1傷悲劇,爲臺中地院國民法官第一件審理案,今天開庭審理,家屬哽咽控訴家庭破碎悲痛,請求重判無期徒刑,不要讓他再傷害無辜;檢察官認爲劉無照毒駕、累犯,且無減刑理由,建議重判20至22年徒刑,審判長唐中興宣判,依危險駕駛致死罪判10年、肇事逃逸罪判3年,合併執行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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