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北車慶祝大陸國慶遭送辦 白狼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中華統一促進黨於去年10月1日大陸國慶日,在臺北車站前廣場舉行慶祝活動警方認爲統促黨活動違反集會遊行法、國家安全法等,將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成員胡大剛2人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罪嫌不足,11日將張、胡2人不起訴。

去年10月1日大陸國慶,統促黨在臺北車站南二門廣場舉行「慶祝光輝十月廟會民俗活動」活動,雖然統促黨事先曾向北市中正分局申請,但警方認爲在北車舉辦活動,恐影響公共旅客進出爲由駁回。

不過,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當天下午仍在北車搭建舞臺、併到場演講熱烈慶祝大陸國慶,有參與民衆高舉大陸五星旗惹議,臺北市警方4次舉牌警告後,驅散參與活動羣衆,活動才結束。

事後有臺北市議員在臉書上質疑統促黨未申請到路權,警察驅逐的時間太遲。臺北市長柯文哲迴應依法行政市府針對其擅自搭設舞臺,開罰新臺幣2400元。

另外,警方也依統促黨活動違反集會遊行法、國家安全法等,將活動主辦人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成員胡大剛2人送辦。檢方認爲2人行爲尚不構成集遊法,罪嫌不足,今不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