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家庭易失諧? 許秀雯:他們有成家和結婚的權利!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同志婚姻是否應該在臺灣合法化?法務部14日召開同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針對同性伴侶能否結婚及法制化聽取各界建言,並邀請正反兩派的參與者進行討論。法務部表示,會統合這些想法並進一步研議

紐西蘭多對同志情侶舉辦婚禮。(圖/CFP)

中正大學教授曾品傑表示,同志婚姻合法將會嚴重衝擊人口發展,對於未來子弟身心培養也將造成傷害。靜宜大學教授柯志明也說,同性戀的基本人權必須受到保障,但依照國際人權公約的婚姻家庭條款,臺灣應該立法積極保護男女異性婚姻,因爲唯獨異性婚姻纔有自然形成家庭的能力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則認爲,同志總是被外界貼上淫蕩縱慾標籤,事實上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同志家庭對於子女的身心發展並無害處,且婚姻是一種選擇、權利異性戀與非異性戀都必須受到尊重與保障。一名同志的母親也說,當兒女有伴時,身爲父母的快樂是「無以復加」,她希望大家不要被「婚姻」的名詞給綁住,更勿以有色眼光來看待類似事件

關於同志婚姻能否合法化的議題,其實國際間的討論已久,但雙方一直在許多焦點爭論不休。支持論者指出,婚姻是一種可以改變的文化現象,好比政治或者社會制度;但是反對者認爲不能單以文化現象來比喻婚姻,且一男一女的婚姻形式,纔是遵從社會風俗法律而建立的關係

此外反對者還強調,由男女組成的婚姻關係才得以繁衍後代,因此以同性婚姻爲主流的國家,可能面臨勞動力不足、出生率生產力同步下降的問題;但也有一說指出,各個國家的同性戀者比例大多不到10%,而且他們可透過領養方式來組成家庭,對於人口趨勢的影響相對有限,因此這種反對者的論調,也有不少可以挑戰的地方。

講求平等開放的臺灣從2003年開始,已經連續舉辦10屆的同志遊行活動,其中2012年的「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是華人地區首次以同志婚婚姻爲主題的大規模遊行,該遊行以平權作爲基本論調,遊行人數多達6萬5千多人。主辦單位特別指出,人們應仔細檢視各種性別可能造成的壓迫,藉此打破以生殖基礎的成家想像,才能讓各類相聚與相愛的緣分成爲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