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糾紛多!金管會提醒民衆投保前看仔細

記者江羚瑜/臺北報導

投資保單糾紛層出不窮!金管會提醒消費者,由於此保單需由要保人自負盈虧,消費者購買之前,應審慎瞭解商品內容,並評估承擔風險,纔不會使自身權益受到損失

過去曾發生招攬人員誤導消費者,宣稱投資型保單穩賺不賠,而連結投資標的後,才發現投資虧損而引起爭議,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單本質長期性保險契約,連結標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債券公司債結構型商品等,主要由消費者來承擔投資風險,消費者購買之前,應審慎評估保險需求再做決定。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選擇投資型保單時,尤其是決定連結複雜的投資標的之前,皆需確認自己是否具備投資專業或風險承擔能力,千萬別受到高報酬率的誘惑,連結不適合投資標的導致虧損。

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單的費用包含前置費用如保費費用、保單相關費用包括保單管理費及保險成本、投資相關費用如: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贖回及轉換費用,與後置費用例如:解約、部分提領費用等項目,消費者於投保之前,務必詳細瞭解商品的收費架構

金管會也建議消費者,購買投資型保單前,可至保險公會網站瀏覽「投資型保險商品覈保銷售規範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覈保、保全作業規定,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購買不適合的保單。

萬一民衆購買投資型保單後,發現保險商品內容不符需求,金管會表示,仍可依照保險契約約定,於收到正式保單當日起10日內,向承保的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