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彰銀再槓上! 財政部:臺新金違反ASTEP保密協定

▲彰銀董事會即將改選。(資料照/記者徐珍翔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彰銀董事改選攻防進入白熱化,臺新金控昨(8)日宣稱,臺新金股東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已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交易爭端仲裁申請,並獲受審理。對此,財政部今天晚間發佈聲明,質疑臺新金泄漏該案仲裁細節,已違反「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保密規定,並呼籲各界,切勿對17日即將宣判的彰銀訴訟案任意發表評論

以下爲財政部聲明全文

有關臺新金控於106年5月8日法人說明會稱,持有臺新金控股票之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公司(下稱S公司)於2016年12月引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交易爭端仲裁申請,並獲受審理一節,依據ASTEP第15.4條規定,締約雙方除另有合意,應對諮商程序保密。臺新金控非仲裁當事人,如何能知悉S公司案仲裁細節,令人不解,縱然知悉相關資訊,亦應依規定保密。惟臺新金控違反ASTEP規定,公然談論S公司仲裁案,財政部表示遺憾

另臺新金控所提就彰化銀行103年董事改選對財政部提出民事訴訟進度及預期結果部分,財政部呼籲各界靜候並尊重法院判決,切勿任意發表評論。財政部重申,94年彰化銀行私募特別股現金增資以改善經營體質,財政部基於大股東身分,爲協助彰化銀行順利辦理特別股發行,於94年7月5日發佈新聞稿,同年月21日回覆彰銀所詢內部往來函文均系公股整並政策應配合事項爲政策說明,實無對外發生任何法律效力,更未與任何人構成契約關係。就此部分,與臺新金控主張不同,財政部並無違約情事。相關事證臺灣高等法院正審理中,並將於106年5月17日宣判。

106年6月16日彰化銀行召開股東會辦理第25屆董事改選,財政部依法提名一般董事3位候選人、獨立董事3位候選人,經彰化銀行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公告。鑑於彰化銀行103年由財政部主導經營後,經營體質及獲利能力均大幅成長,爲股東創造優異投資績效,獲得多數股東肯定。財政部籲請彰化銀行廣大股東於106年董事改選,持續支持財政部,爲股東、員工事業創造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