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騙錢停車場!她被多收10元 意外揪出不肖業者海削55萬

大里公所政風處主任吳芳如(右2),查出委外公有停車場,有超收情形,半年多來不法得利54萬9810元。(大里區公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停車費被多收了你知道嗎?臺中市大里區公所政風處主任吳芳如6月在大里停車時發現被多收了10元,經查竟發現多處停車場皆有超收停車費的情況,半年來業者不法得利近55萬元。稍早,承攬停車場的業者出面迴應,將全力配合政府清查繳納罰金,並遵照政府公告提供消費者退費。

大里區公所政風處主任吳芳如表示,平常買東西就有對帳的習慣,因承辦業務生活上特別注意相關事項。今年6月間,前往一處餐廳吃飯,她將車停在德芳興停車場,停了一個小時又10分鐘,停車費應該是30元,但停車繳費機卻要她繳40元,當場超收10元。

吳芳如表示,區公所與廠商合約是前10分鐘免費、半小時10元、一小時20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費,經實際停車在區內所有的委外停車場,發現同一廠商有超收情況,於是請該廠商提供發票和進出場明細進行比對,發現該廠商在大里區所屬的4個停車場(國光花市停車場、大新停車場、德芳興停車場、仁興停車場)都有此情況。不僅如此,廠商還在停車場的告示牌寫上「第1小時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費」的字句誤導停車民衆

經營的廠商自知理虧,除繳回不法獲利54萬9810元,存入臺中市停車管理基金戶外,公所也要求廠商在停車場貼出公告,告知被超收民衆可持發票退費,公所也依相關罰則,共罰款7萬8千元。

負責承攬大里區公所委外國光花市、大新、德芳興與仁興等四個停車場的業者則出面迴應,承認因管理疏失導致停車費率不正確,也承諾配合公所政風室全面清查,並繳回超收金額約55萬元。

而消費者部分,業者則表示,將全遵照政風室指示辦理退費公告,並於這4個停車場張貼退費公告,由專人就費率設定錯誤期間辦理退費以維護車主權益。同時將依規繳納違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