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8醫療院所違勞基法 佛教慈濟臺北分院也在列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4日公佈醫院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轄內57家醫療院所不符規定者竟達28家,其中大型醫院違反規定的連慈濟臺北分院也在列,遭處5萬元罰鍰,區域醫院以新莊英仁醫院遭累處15萬元罰鍰最高,另外,事業單位未按勞工實際工資投保勞保及提繳退休金比例則有21家,已移送主管機關勞保局裁處

▲新北市勞工局勞檢處針對轄內57家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4日公佈結果慈濟臺北分院也因未未足額計給延長工時工資而列榜。(圖/資料照)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過去對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檢查的結果經常顯示,違規比率偏高多集中在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加班費受領不足。在中央採取各種作爲增加護理人力及調升護理人員待遇之後,爲了解轄內醫療院所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是否確有改善,新北市府乃要求勞檢處於今年上半年擴大對醫療院所實施專案檢查,其中包含16家曾違規的醫療院所,希望藉由專案檢查,加強督促醫療院所的勞動條件符合法令規範

勞檢處指出,此次,針對轄內57家醫療院檢查總計開出23張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罰單,主要違規事項爲未依法計給加班費6家、超時工作9家、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3家、未給勞工例假2家、未置備勞工名冊1家、未置備薪資清冊1家及工資未全額給付1家。

屬大型醫院的慈濟綜合醫院臺北分院則因未足額計給延長工時工資,遭處5萬罰緩,區域醫院違反規定者以新莊英仁醫院違反勞基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累計罰鍰15萬元爲最高,其次則是樹林仁愛醫院違反第24條、第32條第2項、第36條,累計罰鍰9萬元居次。勞工局表示,醫療院所屬醫療保健服務業,如欲採四周變形工時制度尚需經過工會勞資會議的同意程序始得實施,否則業者針對勞工單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部分,應計給加班費。

此外醫療院所經常對於應發給勞工的工資名目調整,如久任津貼臨牀津貼、夜班津貼、執照費等,這些名目給與如根據事業內的制度(如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企業習慣)有支付勞工的義務,且與勞務對價相關時,應屬工資,僱主也需納入加班費計算基礎,並據以申報投保勞保及提繳6%勞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