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樂活惡火釀巨災 市府將查有無違法並先發慰問金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店樂活老人照顧中心6日早上一場惡火,造成6名行動不便或臥牀不能動的老人命喪火窟,雖然樂活近3年消防公安、衛生聯合稽查均無違規事項,但市府仍將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無人爲疏失,另也將全面要求加強全市所有老人長照、養護機構;平時應做好消防編組演練及逃生計劃,如有違法者將依法開罰。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新店樂活老人照顧中心發生火警,造成6人死亡、28人輕重傷事件,副市長陳伸賢在第一時間即率社工前往各醫院慰問關懷家屬,並決定先發放往生者1萬元、傷者5千元的慰問金給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社會局長張錦麗說,私立樂活長照中心是開設在乙種工業區,依都市計劃法可以設立老人長照機構使用,於99年合法立案覈定照牀23位,養護牀26位,覈定收費每人每月最高爲35000元,3年評鑑1次,在101年及104年2次評鑑中均爲甲等,近3年消防、公安、衛生聯合稽查均無違規事項,編置共有17人, 包含負責人、主任各1人,照服員10人,護理人員4人及社工1人。

▲新店樂活老人照顧中心今日大火造成6死28傷,市府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有無違法情事。(圖/本報照片)

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照顧服務人員人力比;養護牀白天爲1比8,晚上爲1比25,長照牀白天爲1比5,晚上爲1比15,但無論白天或晚上,均須有1位護理人員。該機構是否有違相關規定,有待深入調查。

樂活長照機構如有違法事宜,可依老人福利法第46至48條,最高可以裁罰30萬元,另外,新北市將全面要求加強全市所有老人長照、養護機構,平時應做好消防編組演練及逃生計劃,遇有違法者都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