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差撕12萬元紙鈔狂撒樓下 莽男被判罰13.5萬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邱姓男子心情不佳,在投宿的旅社房間內,將價值12萬6000元的135張鈔票,撕成碎片,並將鈔票紙花拋撒房內、丟至樓下泄憤,樓下管理員以爲樓上亂丟垃圾,上前細看才發現是被撕成紙屑的千元大鈔報警處理。臺北地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毀損幣券判罰邱男13萬5000元。可上訴。

檢方控稱,今年5月3日上午10時,邱男在投宿的旅社房內,因心情不佳,竟將身上的125張1000元紙鈔、10張100元紙鈔予以撕毀,邱將撕毀的10張100元紙鈔,撒落在客房地上,另將撕毀的125張1000元紙鈔,全往樓下拋撒,造成1樓地上滿是碎紙鈔。

大樓管理員發現地上有大量碎紙,懷疑樓上房客沒公德心亂丟紙屑,上前檢視後發現紙屑竟然全是被撕毀的1000元大鈔,遂將紙鈔碎片拾起並報警處理。檢警調查時,邱男坦承因找工作租屋處不順利,一時心情不佳才撕紙鈔泄憤,檢察官將紙鈔送調查局鑑定爲真鈔,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臺北地院因邱男認罪,判處邱男罰金13萬5000元。邱男僅因一時情緒控管不佳,撕毀12.6萬元紙鈔,不但吃上官司,還被判罰金13.5萬元,總計損失26.1萬元,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