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防水保固比新車還短!保房比打房更能實現居住正義

莊漢鬆

奢侈稅剛屆滿兩年,對房市僅產生「抑量不制價」的效果;而自2010年中以來,政府部門聯手採取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課徵奢侈稅及實施實價登錄等,一連串所謂的打房措施,唯房價仍然居高不下,並已有逐步走揚的趨勢。又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96~101年的統計資料顯示:房屋漏水問題,持續高居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的第1名!

面對政府打房無力,揹房族已被壓的喘不過氣來,卻還要飽受漏水之苦,只能無奈地低吟:漏大呦!委曲,惡雨淋淋!真可謂:住的無言,建的無顏,管的無嚴!!因此,確保房品質,乃是推動居住正義,目前最應也最能實現的優先選項!!

誠如央行總裁淮南,對於打房措施不夠猛烈的批評所言:打房也用錯了,房子好好的,不能打,是風險控管。可見,政府打房是以穩定金融秩序爲重心,並不是真要把房價打趴、打掛,而是針對不當炒作與投機行爲的抑制;加上當前正處於悶經濟環境,如果房市再萎靡不振,恐怕就要惡化成死經濟了!何況,對於已經擁有房產的民衆,其實心裡也不希望房價下跌。所以,綜觀目前的政經環境,對於房市,政府「敢」採取的抑制房價措施相當有限,打房實在不易見效,無殼蝸牛不必過度期待!

承上所述,高房價並不會因打房政策而明顯下降。但對於確保房屋品質方面,政府就還有很大的施政空間房者,防也。房屋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提供既安全又能遮風避雨的地方。而目前臺灣新屋,在抗震、防颱方面已安全無虞(這次602強震就是明證);但在「蔽雨「方面,則仍有待加強與突破!依據現行法規:新屋結構保固15年,防水保固1年。試想:一般家庭,一輩子省吃儉用大概只買得起一間房子,但卻只有短短1年的防水保固,居然比新車保固期限還短許多。

由於法規對新屋僅要求1年的防水保固,所以建商一般並沒有做好防水的誘因壓力,漏水的問題與糾紛也因此層出不窮。有云:抓漏比抓猴還難!東敲西打,南塗北補,一修再修,防不勝防,不僅影響居住的品質也降低房屋的價值,甚而醜化市容

實務上,部分有識的建商已主動提高保固期限諸如:結構保固30年、防水保固10年。日本在2000年即實施「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明定新屋防水保固的期限是10年。俾讓民衆在忍受「高房價」之苦的同時,亦能享受「高品質」之樂。

希望政府能洞察民情苦民所苦,迅速修正相關法規,藉由提高新屋的保固期限,以充分保障購屋居住者權益,期讓「房價」與「屋質」能對等合理

打房,牽動整體經濟與金融穩定,無法立即落實,日子真難過;保房,確保房屋品質與居住正義,不能馬上實現,位子換人做!

作者莊漢鬆,成大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曾任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技術組研究員,10億元以上重大統包工程計劃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