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自費2年纔有健保? 不公平

健康醫療網/記者嘉慶報導

日前健保署發函給各醫事團體函件中針對中華民國醫師公會聯會所提建議新藥上市,在國內自費二年後,才能申請納入健保,要各醫事團體提供意見;對此,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世雄認爲,這對民衆並不公平

▲新藥自費二年後纔有健保? 對民衆不公平(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陳世雄理事長指出,目前一個新藥在臺灣上市,得要在臺灣進行臨牀試驗,再向TFDA申請上市,大約就要六個月至一年時間,之後送健保署申請健保給付,也要一年以上時間;新藥從國外上市到來臺申請上市,大約要三至五年時間,民衆才能以健保享用此新藥。

陳世雄理事長認爲,病患應及早使用到科技新藥,才能解除病痛症狀,而且時間上應越快越好;由於新藥要獲得健保給付,得經健保署覈價後纔可使用,且得要送共同擬定會議委員會討論,但由於新藥導入會佔了原來健保總額費用,並會擠壓到基層醫療診所固定總額,造成利益會減少,因此會出現反對聲音;而對於醫師公會的想法與立場,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這對民衆而言,卻是不公平的!」陳世雄理事長強調,要新藥上市二年後才能申請納入健保,這會影響到民衆的權益;對於經濟能力差的民衆,就無法享受到新科技研發的新藥,進而會影響到疾病與改善病況。因此,陳世雄理事長建議,新藥及早納入健保,可以將補充保費的收入,編列新藥導入預算,好讓民衆能及早享用到新藥。

資料來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