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媳婦被撞見 6歲孫子持棍打跑色阿公

彰化縣一名6歲男童,撞見阿公性侵媽媽,持棍子將70幾歲老翁打跑。圖爲折凳。(圖/取自僞基百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阿公欺負媽媽、我看到後拿棍子打阿公。」彰化縣一名70多歲的老翁,長期性侵、性騷擾媳婦,2006年,老翁想趁媳婦午睡時霸王硬上弓,被6歲孫子撞見,持棍子打跑。臺中分院更二審採信孩童說詞,17日判這名色阿公8年2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犯嫌矢口否認性侵媳婦,說她「頭腦問題」,是因自己叫媳婦做家事不高興才被誣陷,並認爲孫子年紀太小,搞不清楚狀況講話,錯把「辱罵」當成「欺負」。

但更二審法官調查公公屢次趁家人不在時偷摸有輕度智障的媳婦下體胸部,2006年試圖性侵時還被孫子撞見,拿棍子打跑。隔年9月,老翁佯稱有東西要給媳婦看,強拉她到房間性侵。婦人不堪公公一年多來的騷擾,向親人哭訴報警

法官認爲,孫子和阿公一起住,關係良好,但仍指證歷歷「媽媽怕阿公摸奶奶」、「阿公有把媽媽的衣服全部脫掉,我看到後拿棍子打阿公」、「今天阿公有跟我說來這邊不能亂說話,我都沒有亂說話」,雖多次證詞有些出入,但可信度不變,判色阿公8年2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