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只談內閣、總統制太粗糙 鄭麗君:人權清單應入憲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將「憲法還給人民」。(圖/記者劉康彥攝)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國民黨合一選舉大敗,意外促成朝野修憲契機外界多關注政府體制與立委選制調整。民進黨立委鄭麗君17日指出,部分政治人物只談內閣總統制修正,過於粗糙不完整,她將提出擴充「人權清單」的憲法修正案,讓我國人權地圖不再依賴零碎的「大法官解釋」,並強調修憲過程不要只牢記政治利益

鄭麗君17日上午邀請多名法政專家,包括中研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環境法律理事長詹順貴、臺教會法政組召集人羅承宗等人,召開「出『憲』契機把憲法還給人民─從參政權、人權、修憲權出發」記者會。

鄭麗君指出,此波修憲應首要處理三大問題,包括「降低公民投票年齡」及「修憲門檻」,並深化憲法保障「基本人權」,除原有的生存、工作財產權之外,再加入勞動權、環保權、國家徵收私人財產合理界線等,以迴應臺灣近年社會抗爭衍生的情形

至於修憲門檻,鄭麗君認爲,參照歷來全國性公投失敗經驗,公民複決修憲案須「超過選舉人1/2以上同意」的絕對多數門檻,已成爲實踐直接民權障礙,爲創造修憲可能性,她主張改爲「有效同意票超過1/2」。

鄭指出,本屆會議任期只剩1年多,爲了不讓修憲無功而返,本會期可先行處理「降低投票年齡」與「人權草案」;至於政府體制與選制變革,應經「公民憲政會議」廣泛討論蒐集意見後,在下會期提出修正案,併合並大選與修憲公投複決,順利在2016年以前完成修憲案。

與會學者羅承宗形容,我國憲法第6條至第24條的人權清單,是清朝穿着長袍馬褂的「先驅」制定,難道臺灣要繼續活在「1.0版的人權清單」、活在「19世紀的人權清單」嗎?

此外,羅承宗強調,外界談到修憲就談總統制、內閣制等增修條文,「這有如一棟大樓上面的頂樓加蓋,修了七次了,還一直漏水修不好,但本體結構七十年沒有動,卻完全沒有人想動?」對於鄭麗君提出嶄新人權清單的修正案,羅表示支持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