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點-臺灣的房貸潛藏銀行危機嗎?

臺灣的總信佔名目GDP比率

不動產放款佔比(表1)

今年是全球金融海嘯屆滿10週年。在金融海嘯肆虐期間,各國以強烈寬鬆的貨幣政策救經濟,雖然有效地重振經濟生機,但也留下了許多地區股價與房價大幅上漲之後果,令世人憂心資產泡沫是否再起,進而衍生出銀行危機。

臺灣的房價在前幾年也曾飆漲,是否也潛藏銀行危機?此一問題值得討論。

@資金過剩與金融性信用擴張衍生資產泡沫與銀行危機

總體經濟理論以及各國的實例告誡世人:「過多的貨幣追逐有限的物品或資產,必然導致物品價格或是資產價格上揚」,意即貨幣供給成長過速、資金過多,必然會使消費者物價或資產價格二者中的至少一項上升。一位英國經濟學者Richard Werner曾進而提出一套信用數量說的說法,指出若信用擴張速度長期超過名目GDP,或是供非生產性、與GDP之產出無密切關係的資產交易與金融性交易使用的信用(以下簡稱爲金融性信用)佔總授信的比率太高,即會產生資產泡沫,進而在泡沫破滅後爆發銀行危機。他以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與希臘等歐債危機四國,以及日本1980年代的實際資料與經驗,印證了他的理論。

對臺灣自1980年代以來的經驗進行檢視。以貨幣機構(不含中央銀行)總放款、短期票券市場發行餘額與債券市場發行餘額三者之和,作爲國內總授信之衡量。此一總授信佔名目GDP比率的變化,如圖1所示。此圖清楚顯示此一比率在1986~1994及2002~2012兩段期間快速上揚,隱含在該期間總授信成長率超過名目GDP成長率。而此一比率的快速上揚,爲臺灣的股市與房地產營造了飆漲的溫牀,其後果具體顯現在1986~90的股市與房地產泡沫,以及2009~2015的房價飆漲(尤其是在大臺北地區)。

@臺灣目前的疑慮

臺灣的房價在快速上漲數年之後,自2015年起陷入盤整下修,但是大臺北都會區的房價以及房價所得比依然偏高。依內政部公佈的最新統計,2018年第1季的全國房價所得比爲9.08倍,臺北市則高達15.0倍。此外,以下三項數據引人憂心:臺灣的銀行是否可能因不動產授信過多,而潛藏銀行危機?

1.圖1顯示臺灣的總授信佔GDP比率,在2017年已達214%,此一比率在國際間屬於偏高水準。又對比日本的Credit/GDP比率(指所有部門對民間非金融部門之總授信佔GDP比率)在1989年超過200,即導致資產泡沫破滅,以及美國的Credit/GDP比率於2007年接近170,即引爆次級房貸風暴,臺灣的此一比率值得警惕。

2.不動產放款屬Werner所謂金融性信用之範疇,其佔總授信比重過高易導致資產泡沫與銀行危機。而臺灣的銀行不動產放款佔總放款之比重,如表1所示自2013年起逐漸上升,2017年已達47.36%;此不僅有助長房價上揚的作用,而且也潛藏着銀行的放款風險過於集中的風險。

3.中央銀行之金融穩定報告刊載,全體金融機構新承做購置住宅貸款的平均貸放成數(簡稱新房貸成數)自2016年3月央行放寬房貸信用管制後,即緩步上升,在2017年底已高逾71%。

以上三點顯示臺灣的總授信佔GDP比率、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比重,以及新房貸之成數,三者都是偏高的。若是房地產價格受到國內外因素的不利影響,持續下探,或房貸戶的還本付息能力下降,抑或國內利率反轉上升(此爲目前幾乎可確定之未來調整方向),難保銀行不動產放款之壞帳不會快速增加,引發國內的銀行危機。

@宜有的因應

臺灣的總授信佔GDP比率偏高,主管機關對此現象應有所警惕。又銀行的不動產放款佔比偏高,而且新房貸成數超過七成,顯示銀行的放款與風險過於集中在不動產業,央行與金管會對此二比率較高的銀行應提出警訊,進而予以節制。此外,「房地產只會漲,不會跌」的神話已逐漸被打破;在臺北都會區之房價偏高的情況下,政府也宜提醒購屋者房價下跌與利率上調的風險。

又,銀行偏重於不動產放款,應該也是身處國內的不利經營環境,所做出的無奈選擇。臺灣的儲蓄率一向極高,國人又習於將大部分儲蓄以存款方式保有,故整個銀行體系存款充斥。然而,由於國內投資環境惡化,民間投資意願不振,以致生產性、實質投資之放款需求疲弱。銀行在欠缺實質投資性放款需求之情況下,只好將過剩的存款資金,或所謂的濫頭寸,退而求其次地用於不動產放款。因此,銀行的不動產放款佔比高,主要應是國內資金充沛,但是民間投資意願低落的結果,不能全歸咎於銀行。

欲降低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比率,治本之策應在改善國內的投資環境,以提高民間投資意願,進而提升對銀行的實質投資放款需求。此一治本之策除了有助於國內諸多經濟問題之解決,對降低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比重、防止房市泡沫與銀行危機亦有助益?

然而改善國內投資環境,障礙極多;另一個較簡單易行、且可收立竿見影之效的因應策略,爲縮減銀行的過剩資金。其具體作法一爲中央銀行加強沖銷,以擴大發行長天期定期存單等方法,收回銀行的過剩資金。此作法可紓解銀行爲消化濫頭寸,而不得不承做不動產放款等高風險性放款之壓力。另一作法爲容許國內無適當投資去處的過剩遊資適度外流,對外進行直接或金融性投資。此作法不僅可消化社會上的過剩資金,緩和房價上漲壓力,還可收到賺取海外較高的投資報酬率之好處。此外,適度的資金外流,對長年來巨幅經常帳順差所帶來的新臺幣升值壓力,也可產生紓解的作用。

(本文摘錄自作者於8月10日在劉大中紀念基金會所主辦「金融危機再起?」研討會上之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