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老漢因3塊錢將物業管理員耳朵咬至重傷,獲刑2年

(原標題廣州老漢因3塊錢物業管理員耳朵咬至重傷,獲刑2年)

南都記者趙青 通訊員劉婭  廣州一老漢因3元管理費與他人發生口角,繼而互毆,將對方的耳朵咬至重傷二級,近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2020年4月30日9時許,曾某前往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準備交管理費時,看到其中一項收費項目爲3元路燈費,認爲其門口的路燈是壞的,收取路燈費不合理,便與管理員劉某爭論起來,繼而互毆。期間,曾某拳擊劉某嘴部,並將劉某的右耳咬傷。

經鑑定,劉某牙齒脫落3枚,符合在患有牙周炎基礎上,在外力作用下導致牙齒脫落,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損傷程度爲輕微傷;右耳廓缺損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80.64%,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

同年5月25日,曾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我當時也是一時之氣,沒有考慮太多就與對方爭論起來,最後互相打起來了,我一時激動沒控制好,咬傷了他的耳朵,我們兩個人都有不對的地方,非常後悔。”曾某說。

法院認爲,被告人曾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曾某案發後有自首情節,可以減輕處罰。在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曾某家屬協助其賠償了被害人25萬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量刑情節,法院判決被告人曾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法官提示廣大羣衆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摩擦紛爭是難以避免的,但遇事應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態,多一分諒解包容,少一分爭鋒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