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貓看社會/惡男殺女友狠戳下體10多刀 蠢留手機被抓

▲王裕華不滿女同事要跟他分手,刺死女友後還毀容、拿瓶子戳她下體。(圖/達志意圖

文/憑江笑笑生

男女之間的交往,常常會因故臨時終止,尤其愛上一個「恐怖情人」更有可能惹來殺身之禍!故事男主角王裕華,在基隆與女同事交往,但之後女同事發現王裕華會跟蹤,更會出手打她。

女同事想疏遠他,卻在2009年8月慘遭王裕華刺死,還拿瓶子插入女同事下體泄恨,讓女子死得慘不堪言。

該女子在跟王裕華交往時,已經離婚多年,並有子女,王裕華因爲愛慕死者,不僅苦苦追求,還會借錢給女子週轉,兩人前前後後糾纏十年,但王嫌生性多疑,動不動就認爲女友劈腿,不僅會跟蹤、辱罵,還會打死者。

死者竟在日記寫道「王裕華又拿花瓶安全帽打我,打得好狠,應該是希望我死。」也交代兒女「若我死了,必定是王裕華殺的。」

王裕華在兇案前,就已經有搶奪、毒品與妨害自由等前科,2009年8月死者給朋友鑰匙,還交代朋友「若8月26日沒去大陸,應該就是出事了。」

▲死者生前向朋友交代「可能會被王裕華殺死」,不料一語成讖。(圖/達志/示意圖)

朋友8月28日到她家查看卻已經來不及,到現場發現門沒鎖,進入裡面看到死者全身赤裸,身上到處是刀傷,趕緊告訴死者媽媽報警

王裕華犯案後相當慌亂,連手機都留在現場沒帶走,成了犯案最有力證據之一。

王嫌也供稱「我相當愛慕這女同事,8月26日晚上到她家的時候感覺她很冷淡,我很生氣,就拿準備好的繩子把她勒暈,然後拿水果刀刺她,又脫光她的衣服,用水果刀割她的臉還有下體十多刀,也隨手拿瓶子插她下體。」

也因此檢方解剖死者屍體時,發現其下體竟有一瓶蓋,犯案兇嫌真是喪心病狂。

王裕華犯案後,也曾意圖狡辯脫罪,但都無法自圓其說,法官最後以殺人與毀損屍體,判決他無期徒刑定讞,這就是愛你不着就殺死你的惡劣範例,死者無法瞑目,但嫌犯卻仍在世上苟活,令人痛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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