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A走點餐費9.1萬 熊貓外送員GG了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擔任「熊貓外送」(FOODPANDA)外送員甘姓男子,因利用代收客戶餐費機會,1個月暗槓9萬1058元,事後經熊貓外送公司催討,僅繳回2萬4000元,熊貓外送提告,臺北地院依業務侵佔罪甘男徒刑6月,緩刑2年,並命甘男須分期償還餘款6萬7058元。

檢方調查,甘男曾在胖達公司(熊貓外送)擔任遞送餐點外送員,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10月23日止,利用向客戶點餐代收費用機會,侵佔款項9萬1058元,未繳回給富胖達公司,經富胖達公司多次催討,甘男僅繳回2萬4000元,尚積欠富胖達公司6萬7058元。

富胖達公司報警提告,檢方調查時,甘男認罪,檢方安排甘男與富胖達公司成立調解,但甘因未履行償還欠款事宜,檢方依據確認配送階段手機APP畫面示意圖、2019年9月17日訂單明細表、遞送工作全部訂單明細光碟、積欠未繳回件數、款項之明細表,起訴甘男。

法官認爲,甘男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行爲不當,審酌他沒有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富胖達公司成立調解,依業務侵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並命他應依調解書內容履行賠償義務,否則由檢察官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