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不編助理職災準備金?吳碧珠斥賴香伶:說什麼廢話

臺北議會議長吳碧珠。(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目前臺北市議員的「公費助理」沒有職災準備金保障,多是由民代自行掏腰包處理保險替代;對此,議員李慶元16日再度於議會爭取,盼公費助理的職災準備金能依《民代支給條例》由議會編預算支應,但議長吳碧珠表示,依該條例及內政部函釋無法辦理。沒想到,備詢勞動局長香伶竟稱「不知道議會爲何從來不編,這我不瞭解」,惹惱吳碧珠,罕見在議會動怒痛斥賴「爲何可以這樣說」、「妳在說什麼廢話」,這是在說議會爲何違法不編列嗎?「妳太離譜。」

市議會16日下午二讀審查民政部門預算,民政委員會審查議會人事費用附帶決議,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2項後段規定,公費助理適用《勞基法》規定,其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一讀也以附帶決議,要求由議會研擬依法編列公費助理的職災準備金預算。

但李慶元認爲,多年前有助理會勘時重傷,當時不知如何解決,且立法院助理目前已依法由立院編列職災準備金;李表示,該條例的法條已明定,因此主張議會也應爲公費助理編列與勞基法有關的預算。但吳碧珠直言有困難,議會要照顧議員助理,又礙於《民代支給條例》規定及內政部函釋,因此無法編列此律預算;而就她所知,很多議員都自掏腰包處理(購買商業保險)。

對於吳碧珠的說詞,李慶元不認同,接着便找法務局袁秀慧勞動局賴香上臺解釋法條;袁說,這應由中央來詮釋法令,賴卻稱不知爲何議會從來不編。沒想到賴的說法,卻引爆吳碧珠怒火

吳碧珠怒斥賴香伶的說法是指議會有違法之嫌,賴隨即改口議會沒有違法,但吳怒氣未消,直言若認爲議會違法,勞動局大可開罰;她強調,議會一向保護勞工及助理,也依法論法,事實上公費助理的災害準備金,許多議員也都自掏腰包在做。

吳碧珠甚至氣到撂話,「若明年議會未編預算,妳(賴香伶)要辭職負責,除非柯文哲選不上,妳無法再當局長」;吳碧珠表示,「法都規定得清清楚楚,要合情合理合法」,賴的言論是陷議會於不義,把責任推給議會。最後,因在場議員無人對於一讀會決議有意見,吳也裁示議會人事費及附帶決議通過,但若明年議會依法仍未編列該筆預算,李慶元應找柯及賴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