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氣候變遷 新北嚴控出流管制防洪

圖爲新店寶高園區戶外滯洪池出流管制設施。(新北市水利局提供)

極端氣候影響,暴雨事件頻傳,新北市推動「出流管制計劃審覈」計劃,針對開發面積達1公頃以上開發案出流管制計劃審覈,確保開發前後出流量不影響周邊排水設施,在計劃審覈、施工查覈及竣工檢核各階嚴格把關。

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要建立海綿低碳城市,除了配合中央法規要求施設的出流管制設施以外,市府推行建物透水保水設施、每年2座的校園透保水工程、抽水站預抽及提早啓抽,藉由公私協力提升都市保水能力,展現新北市成爲「韌性城市」及「海綿城市」的決心,自透保水法規實施至今並同出流管制計劃,已創造約250萬噸量體,相當於1000座標準游泳池的滯洪量體。

宋德仁指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與極端降雨,市府依水利法出流管制專章規定訂定的相關要點,要求開發規模達1公頃以上之開發案需提送出流管制計劃書,並經審查覈定後方可開工。

2019至今已覈定或審覈中案件滯洪量體達32萬噸,在審覈過程中,爲達成開發後不大於開發前逕流量的宗旨,申請業者須檢視基地開發前後逕流量變化,並且須避免影響周邊原有排水設施的功能,以確保開發後不會對周邊地區或既有排水設施下游增加淹水潛勢。

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規範各基地於新建或增建公共設施或建築物時,都必須設置透保水設施,將自身基地範圍降雨滯留貯蓄或滲透至地面下,其量體計算方式,以該基地能容納1小時80mm降雨爲標準。

宋德仁說,除計劃書的審覈,針對施工中或已竣工的出流管制設施,定期辦理施工查覈及竣工檢核,去年與水利署共同辦理「寶高智慧產業園區新建工程」出流管制設施使用期間管理及維護情形訪查,嚴格監督開發單位有無依照覈定內容辦理或妥善維管,確保出流管制設施可發揮應有的滯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