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訊12小時張顯耀請回 心腹傳30機密文件給臺商?

張顯耀29日凌晨無保請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委會主委張顯耀涉泄密案,北檢從28日訊問近12小時後,29日凌晨將張請回。張顯耀受訪表示不便透露應訊內容,另據媒體報導,檢調懷疑張透過秘書助理機密資料泄給臺商,再由臺商轉交對岸官員

北檢28日傳喚張顯耀並指揮調查局到張的大直住處等7處地點搜索,同時傳喚張顯耀任立委時的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等3名證人到案。北檢今天清晨2時,張等人均被請回。

張顯耀步出北檢時對媒體表示,因檢方訊問事項較多,他一一說明與澄清,所以花了比較長的時間,至於庭訊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他不方便透露。

另據《聯合報》報導,檢調懷疑張透過張素玲、陳宏義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等方式,將國家機密資料泄給「第二層中間人」,也就是臺商,再由臺商轉交國臺辦官員;經調查局監控,並攔截從陸委會傳真出去的30件機密公文,成爲調查局認定張泄密的情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