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面前摔手機又毆打妻 人夫辯「只打1次」法官判離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詹姓商人妻子林女結婚10幾年,卻被控訴近年來不僅天天喝酒吵鬧、當着兒女的面對妻子家暴、3度酒駕被查獲,甚至曾經酒後開車載女兒派出所去,還亂指稱妻子「討客兄」。林女不堪受辱甚至想因此尋短,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臺南地院判準離婚,詹男不服上訴,日前被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詹男常常在酒後打電話騷擾林女,不讓她睡覺,也不給她生活費,不僅有3次酒駕遭取締的紀錄,還曾經酒後開車載女兒到派出所,甚至常常在孩子面前對她家暴,摔壞她的手機家裡電視,又爲了賭博去和屋主借錢,種種誇張行徑讓她難以忍受,多次有想輕生的念頭

詹男辯稱,只有在吵架時打過妻子1次,會失控打她也是因爲妻子外出整晚沒回家,而且她也沒有受傷。但林女指控,詹男多次晚上出去泡茶打麻將,時常凌晨2、3點纔回家,晚歸次數更多。

詹男坦承,「晚上10點會在家喝酒,因喝酒比較好入睡」。女兒也私下告訴社工,曾看過爸爸媽媽動手,還多次闖入她們房間,雖然沒有動手,但會一直吵鬧不讓兩人入睡,而林女也當庭提供手機通話紀錄,證明詹男確實多次於晚間打電話騷擾。

臺南高分院認定,詹男每天在家喝酒,又常酒後騷擾鬧事,已經造成妻子精神上極大的負擔,雙方難以再經營正常婚姻生活,且男方應負較大責任,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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