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12海浬內禁用漁槍 臺東民意論壇:不食人間煙火

漁業署擬規定「12海浬內禁止使用漁槍」規定,臺東成功鎮擧行民意論壇現場鄉親漁友一片撻伐聲。(圖/饒慶齡辦公室提供 下同)

記者王兆麟/臺東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擬規定「12海浬內禁止使用漁槍」規定,並將於5月15日公告截止,臺東議會4日在成功鎮擧行民意論壇,現場鄉親、漁友一片撻伐聲,會議主持人議長慶鈴表示,如果蔡政府執意不聽基層民意堅持通過禁制令,屆時鄉親大家一起站出來,拚到臺北去爭取權益抗議到底。

民意論壇有副議長陳宏宗議員許進榮謝賢裕參加出席以及在場百餘位民衆參加,5日上午10時將繼續在臺東區漁會舉辦一場。5月8日上午在縣議會更有一場大型抗議會,全力中央表達臺東漁民生氣了,如果政府只會家暴自己的弱勢人民,只好「造反有理、抗議黑道政府到底」。

71歲的成功漁民陳石成說,從24歲持漁槍打漁維生至今逾35年,也靠漁槍養大4個小孩,如果漁業署將以行政命令禁止距岸12浬內使用漁槍採捕水產,他寧被被捉去坐牢,也要堅持持漁槍打漁生活。因爲漁槍絕對不是魚源變少的殺手,禁漁槍太不公平

議員許進榮、謝賢裕強調,將收集民意向中央強力要求停止執行不當規定,以維護綠島及成功鎮等地區漁民的生計。謝賢裕說,日前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在臺東座談時,仍認爲漁槍在12海浬時使用對漁民比較好,但他不知道臺東外海12浬的海深有多少?那深度如何使用漁槍打魚?中央在辦公室訂出這樣的命令,真不食人間煙火,不管小漁民的死活,唯一的辦法只有上臺北爭取自已的權益,大家要站出來,與會者舉手贊成

會場上地方民意代表吳俊寛、黃清睦代表發言指政府訂如此不合理的禁止法令,不要逼人民造反。漁民鄭志傑展示他所用的漁槍,質疑如果漁槍是漁源減少的禍首,早在祖父輩時魚就被打光了,但是這可能嗎?

漁民何傳吉王東吉李良盛賴宏南等人反映,漁政單位不要因單一保育類魚種獵捕事件而禁止魚槍使用,請停止不合理「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之訂立,讓合法魚槍持有者可以安心使用魚槍,還權於民。

民衆強調行政院漁業署預告訂定「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有損害人民權益,違反憲法、法律基本原則

臺東及綠島等地漁民傳統靠的謀生技能是沿岸漁獵維生,臺灣沿海及綠島沿岸12海浬外範圍之深度約600至1000公尺,在這樣的範圍連游泳都有困難,試問官員如何用漁槍魚獵,禁止漁槍下海不合時宜的管制措施傷害靠海生的人民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