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正局級領導王東獲刑11年:低價買4套房 受賄超千萬

(原標題:原正局級領導王東獲刑11年,38歲開始當國企“一把手” )

原正局級領導王東獲刑11年,38歲開始當國企“一把手”

曾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北京市國資委主任、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正職領導職務近16年。

近日,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原正局級幹部王東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10月29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王東等貪污二審刑事裁定書

法院認定,王東通過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4套住房、收受字畫等方式受賄摺合人民幣1195萬餘元,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購置傢俱款142萬元。

生於1965年8月的王東,長期在國資系統任職,曾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北京市國資委主任、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正職領導職務近16年。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判決書顯示,王東最初是因涉嫌隱瞞境外存款調查,到案後主動交代了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受賄事實

王東。資料圖

38歲開始當國企“一把手”,一審獲刑11年

2019年9月18日,北京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王東同志涉嫌違紀違法,配合組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東是北京人,生於1965年8月,研究生文化。在2019年2月到北京市投資促進局任正局級幹部之前,他曾擔任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京市國資委主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正職領導職務。

2003年5月,王東開始擔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把手”時,才38週歲。

北京市三中一審判決書顯示,2019年8月13日,王東被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留置,2020年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

2020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王東有期徒刑11年,罰金120萬元。

一審宣判後,王東提起上訴。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期間,王東撤訴。

低價買4套房,非法收受財物超千萬元

北京市三中院認定,2006年至2017年,王東利用擔任金隅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北京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北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金隅嘉業公司原總經理、松鼠文旅公司法定代表黃某、億通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1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黃某、王某1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95萬餘元。

其中,2006年至2007年,王東任金隅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時,爲黃某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王東通過黃某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北京市朝陽區花園南里、雙花園南里二區、朝陽區姚家園西里四套房屋。經鑑定,上述四套房屋購買價格低於市場價格共計人民幣697萬餘元。

2008年,王東任北京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時,爲王某1收購北京市大成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一事提供幫助,並收受王某1給予的書畫一幅,經鑑定,該幅書畫市場價值人民幣98萬元。

2016年至2017年11月,王東在擔任北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要求黃某接手其妻弟楊某1(已歿)未完成收購的廊坊項目,並親自出面協調、推進該項目。爲此,黃某除支付項目收購款外,還應王東要求向楊某1親屬額外支付人民幣400萬元。

涉嫌隱瞞境外存款,主動交代貪污受賄事實

北京市三中院查明,2010年至2012年間,王東在任北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執行董事時,夥同時任龍順成傢俱廠廠長被告人寇穎躍,從該傢俱廠運出四件中式傢俱,並採用編造虛假供貨單位和價格的手段,將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傢俱購置款人民幣142萬元非法佔有。

2018年,王東夥同被告人寇穎躍,以個人名義將上述四件中式傢俱贈送他人。經鑑定,上述傢俱市場價值人民幣9萬元。

2019年8月12日,王東因涉嫌隱瞞境外存款,在接到調査機關電話通知後於次日到案,主動交代了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受賄事實。

北京市三中院認爲,王東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因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本案受賄、貪污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且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部分贓款,決定對其所犯受賄罪從輕處罰,對其所犯貪污罪減輕處罰。

今年9月1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決:王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

一審宣判後,王東不服,提出上訴。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期間,王東申請撤回上訴。

今年10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准許上訴人王東撤回上訴。

王東簡歷

王東,男,漢族,1965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6年8月至1996年12月,歷任北京建材機械廠實習生,北京磚瓦機械廠技術員,北京市地壇絲廠幹部、生產科科長,北京市地壇特種材料廠廠長;

1996年12月至2001年3月,歷任北京建築材料銷售中心副經理、經理兼中式傢俱廠廠長,北京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經理助理兼建材銷售中心經理、中式傢俱廠廠長;

2001年3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

2003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9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市投資促進局(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

2019年4月,任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局級幹部。

(來源:北京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