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覈電廠氚廢水排放說不清 原能會:詢答時間不夠

圖爲核二廠出水口。(本報資料照片

日本內閣日前決議福島第一電廠廢水排放入海,引起鄰國強烈抗議,我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多次表示臺灣也排放核廢水,因此難以義正辭嚴指責日本,清大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今(27)日投書表示,原能主委謝曉星在立法院備詢時沒能力說清楚,原能會其他官員還說臺灣核電廠沒有排放核廢水,原能會對此迴應,是因爲詢答時間太短無法詳盡說明。

李敏投書內容指出,「核電廠正常運轉產生氚,與氧結合成氚水,無法透過化學方法的吸附或過濾移除,也只能排放到海里,臺灣核電廠運轉40年,累積排放的氚沒有對環境生態造成任何的影響,謝代表提出的證據,不是國家機密,原能會的網站應該都可以找到報告,讓人搖頭嘆息的是,原能會官員居然在立法院說臺灣核電廠沒有排放廢水。」

原能會表示,謝主委於4月21日應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邀請,前往就「日本政府將排放福島核電廠含氚廢水恐造成海洋污染與我國政府因應措施」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當日多位委員就含氚廢水議題提出質詢,謝主委即以管制專業立場明白表示:「任何核電廠在正常運轉中,廢棄物都會經過處理纔會排放,不能簡而化之,僅說爐心冷卻水直接排入海中。」,因受限於詢答時間短暫,現場實無法詳盡說明。

原能會說,核電廠正常運轉和維修過程中,難免會產生少量放射性廢水,這些廢水都會經過吸附、蒸餾、除礦等方式,去除放射性物質,儘可能回收處理,但是氚水無法經過過濾和吸附處理,則會確認符合法規標準即採取合理抑低措施後,纔會排入海洋,國內國際作法都相同。

此外,日本福島核電廠要排放的大量放射性污染水是屬於嚴重核子意外事故的善後處理,與國內外正常運轉核能電廠,廢液處理的完整性嚴謹性安全性及多年累積的妥善安全運作經驗也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