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專挑陸民詐2千萬 以K他命作「業績獎金」

肯亞案破獲臺灣詐騙集團,其中受害者多爲大陸民衆,令臺灣形象重挫。(圖/翻攝自新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張維欣汪俊成舒孝桓等50名嫌犯組成的詐騙集團,於桃園設立7處機房專門詐騙大陸民衆,自2013年6、7月間至2014年6月18日止,竟詐得高達約2176萬元新臺幣,他們甚至還以毒品作爲「業績獎勵」。雲林地檢署李文潔洪湘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於18日依詐欺、毒品等罪嫌全數起訴,並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該集團在桃園市鎮區南平路等地,設立7處詐騙機房,分別以豬寮、鬼屋等作爲代號進行詐騙,該集團透過舒孝桓所提供的資料,冒充當地公安,並利用各線機手進行詐騙。

該集團先是誆稱受害民衆涉及毒品、洗錢等案,民衆受騙後,再轉由另一名機手對其製作筆錄藉機瞭解受害者的銀行帳戶存款情形。之後,便以「須監管帳戶」爲由,指示民衆匯款至集團設於大陸之人頭帳戶,最後再將錢轉至其他人頭帳戶進行分贓。該集團自2013年6、7 月間起至隔年6月18日止,共詐得人民幣約435萬2900元(約新臺幣2176萬)。

▼ 詐騙嫌犯押回大陸受審。(圖/翻攝自新華社)

檢方在偵查中還發現,張維欣甚至以詐騙所得部分金額購買毒品,並向機房成員宣佈,每日詐騙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者,給予K他命10公克,業績達15萬元人民幣者,給予K他命15公克,藉此作爲業績獎勵。

本案經檢察官李文潔、洪湘媄偵查終結後,於18日提起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怡潔表示,此類跨國電信詐騙案件,造成民衆多年積蓄被騙一空,甚至使臺灣蒙上惡名,而主嫌爲求增加不法詐騙所得,甚至以提供毒品做爲獎勵,惡性重大。雲林地檢署鄭銘謙檢察長表示,除將要求具體求處重刑外,並將持續警方結合,徹底打擊此類重大跨國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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