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判決雙方都喊贏 臺新金股價挫跌逾3%

狀告財政部一審宣判出爐後,臺新金28日股價挫跌逾3%。(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彰銀案經營權之爭,日前一審宣判結果出爐,財政部或臺新金勝訴出現「各自表述」。臺新金昨日股價,在宣判不久後一度大漲近5%,創下2015年11月13日來新高,但隨後在雙方各自喊贏下,股價拉回修正,28日早盤更引爆失望性賣壓涌現,開低走低,尾盤更跌至11.85元,跌幅高達3.27%。27日臺新金狀告財政部進行一審宣判,臺北地院駁回臺新金向財政部165億元天價求償、及改派三位董事兩項訴求,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判決結果財政部部分輸、部分贏,但勝訴成分較多」。

臺新金則認爲,「財政部在臺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的期間內,不得妨礙臺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的董事席次」內容契約關係存在,即臺新金指控財政部違約致喪失經營權部分,要求回覆原狀獲得勝訴。

可確認的是,法院判決結果確認包括第一,「財政部在臺新金仍屬彰化銀行最大股東的期間內,不得妨礙臺新金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之董事席次」爲內容的契約關係存在;第二,臺新金請求財政部「改派臺新金推薦3人擔任彰銀董事」及「賠償165 億5800萬元本息」遭到駁回,原因爲臺新金代表所能當選的董事席次只有3席(含普董與獨董),並無經營權主導地位可言;第三,訴訟費用由財政部負擔八分之一,其餘由臺新金負擔。

臺新金(2887)股價也受到消息面影響,在彰銀案宣判不久股價一度大漲近5%,但傳出法駁回臺新金要求董事改派與損害賠償主張,又拉回到小漲0.05元,收在12.25元;28日早盤股價則延續弱勢,以12.15元開低後,一路在平盤之下低檔整理,尾盤收在11.85元,跌幅達3.27%;在權證市場上,與其連結的權證6A元富(042312)、NR兆豐(043858)等跌勢都達20%以上。

▼臺新金28日股價走勢。(圖/翻攝自奇摩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