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死刑定讞19天伏法! 羅瑩雪曝:卸任十幾天前加班批准

鄭捷已於2016年5月10日槍決伏法。(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遭王景玉殘忍砍23刀斷頭,高院二審宣判仍處無期徒刑,引爆全民怒火,讓死刑議題再度浮上臺面。前法務部羅瑩雪5日在TVBS《少康戰情室》談關於批准鄭捷死刑的經過說,「那時候離我卸任只有十幾天的時間,要照正常程序的話走不完……所以我就拜託同仁加班,把這個案件事情儘快該做的全部都做。」

「鄭捷事件」發生於2014年5月21日下午4點22分至26分間,當時他手持刀械搭上捷運,在臺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江子翠行駛中的列車上,亮刀身旁乘客隨機砍殺,共造成4死24傷,其中重傷8人、中傷7人、輕傷9人,同時也是臺北捷運營運來第一件隨機攻擊致死的案件。

對於任內中批准3次死刑,羅瑩雪在節目中表示,「他自己的作爲,他去啓動司法的程序,最後招致一個死刑判決確定,所以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那我們只不過是一個公務員依法行事。」提到鄭捷,她說,「鄭捷案件也是有點特別,就是因爲那時候離我卸任只有10幾天的時間,要照正常程序的話走不完……但是因爲這件事我覺得非常特別,因爲對社會的影響太大了,而且大家對這件事情也是引頸期盼,希望他快點塵埃落定,讓這件事情成爲過去,讓社會重新恢復、大家繼續向前走,所以我那時候也有一點想,不知道接任的部長會不會很快的執行,因爲我也沒有把握,所以我想說那我來做好了,所以我就拜託同仁我們就是加班。」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圖/記者季相儒攝)

羅瑩雪指出,「他自己也沒有任何的辯解,但是我們就是儘快的把他完成,該做的所有步驟,然後就執行完畢,所以我想這件事情也是一個責任所在,因爲既然是我在任的發生的事情,而且我也有機會把他做一個完結的話,我想這樣做纔是對的。」

外傳羅瑩雪在簽完槍決執行令後,單獨打坐一段時間,對此羅瑩雪迴應,晚上下班有時間都會打坐,而決定執行的晚上也正在打坐。她說,「我都會回想所有的一切,跟我有緣無緣衆生,當然包括他(鄭捷)。」

雖然殺人魔鄭捷已於2016年5月10日槍決伏法,但這起事件對臺灣社會影響甚深。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4日上午9時發生老鼠車廂,造成乘客驚恐尖叫,其他不知情的民衆以爲隨機殺人事件再起,跟着人羣暴衝,多人跌倒甚至被壓在地上,共影響約700名旅客,還有2人在推擠中受到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