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4地重估後「暴增73倍」 鑑價學會:嚴重低估資產

中影 。(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釐清中影資產價值委託臺灣無形資產鑑價學會股權交易價格評估調查,並於9日公佈調查結果。鑑價學會指出,中影價值以土地資產爲主,但當時計算時未將8筆不動產列入,且有加入的4筆不動產,重估後的的價值竟暴增73倍,使中影資產嚴重被低估。

報告指出,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投公司於2006年4月27日與買家羅玉珍郭臺強之妻)、莊婉均簽署密約,以每股65元、總計31億4368萬8210元價格,出售中影82.56%股權給莊婉均、羅玉珍。鑑價學會指出,以每股65元價格出售有低估疑慮,並會損及原股東權益,如果當初中影能全面完成資產重估,「合理股價應不僅止於此」。

鑑價學會指出,中影公司的主要資產是以不動產爲主,但當時資產重估時,只有將新世界大樓、中影文化城屏東光華戲院梅花戲院等4筆不動產資料納入,未列入華夏大樓、臺中戲院、嘉義戲院、延平戲院、壽星戲院、新店沖印廠、康定路宿舍羅東新生戲院等8筆不動產,因此計算中影每股淨值時勢必是遭到低估。

鑑價學會還指出,這4筆有納入重估的不動產,重估後的的價值竟暴增73倍;且這8筆未列入土地重估的不動產價值,還是納入重估的4筆不動產帳面價值的45倍,因此就算不以倍數相乘,仍可發現中影公司資產淨值「有嚴重低估的問題」,連帶也對股東權益和每股淨值有不利影響

此外,中影當時計算股權價值時,是以臺肥公司和臺鹽公司作爲類比。鑑價學會對此表示,中影公司的主要價值爲土地,與2家參考公司的核心價值明顯不同,若採用臺肥、臺鹽做爲參照,可能於評價過程中,產生較高誤差

中投當時初步評估每股交易價格介於60.80元~67.20元之間,最後以每股65元出售,但鑑價學會對此認爲,若中影能在交易前全面完成資產重估,並選擇較佳的參照對比公司,則可合理反應其價格,「故整體而言,65元之出售價格,恐有低估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