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責任!兆豐銀遭美重罰 金管會擬約談蔡友才

▲前兆豐董事長蔡友才。(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1.8億美元(約新臺幣57億元),金管會主委桂先農22日表示,若有必要,不排除約談前兆豐金董座蔡友才,「如果他有必須負的責任,就要負責。」

桂先農說,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簡稱NYDFS)在2015年1至3月,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金融檢查;2016年2月9日,紐約州金融署將報告函送至兆豐銀紐約分行,收到報告後,兆豐銀於3月24日回函給NYDFS,並在5月把這份報告提交給金管會。

桂先農強調,檢查報告中,並未提及兆豐銀是否涉及洗錢、裁罰,因此金管會僅要求改善缺失;到了8月1日,兆豐銀代理董事長吳漢卿才向金管會口頭報告,稱NYDFS將對兆豐銀紐約分行,處以高額裁罰。

金管會說明,根據內控法規定外國金融檢查機關提供相關檢查報告後,金融機構應對相關缺失,提出改善措施,在2個月內,提交給金管會,因此,兆豐銀在通報程序上是合法的。

但桂先農也指出,包括法遵人員業務利益衝突、紐約分行和巴拿馬分行間的大量匯款交易,以及兆豐銀有3分之1帳戶無法得知最終受益人等3方面,都是未來兆豐銀的檢討方向

至於兆豐銀是否涉及洗錢?桂先農僅說,此事件已移交檢察官調查,金管會爲行政部門,不便評論

對於兆豐銀遭美國重罰一事財政部22日下午邀集八大公股行庫董總喝咖啡」,次長蘇建榮會後表示,釐清來龍去脈後,發現主因是兆豐銀對當地法律遵循認知不足、也過於輕忽,「否則早就可以處理掉」,當下已要求八大行庫提出「法遵機制檢討報告」,最快本週就能看見結果

受遭美重罰事件影響,兆豐金(2886)22日收盤股價重挫6.3%,市值蒸發近204億元,交易量更創下近7年來新高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22日傍晚,兆豐金控發佈新聞稿指出,豐金暨兆豐總經理吳漢卿,口頭向董事長徐光曦請辭,但已獲得慰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