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回臺第20個月 單月僅37億元

資金專法邁入第20個月,僅剩最後4個月時間財政部統計,自2021年2月15日至4月14日止,資金專法最新單月申請案件數僅28件、申請匯回金額爲37億元。

境外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計至2021年4月14日,已有1,156件申請案,申請匯回金額爲2,409億元,其中有1,090案、約2,325億元資金實際匯回臺灣,按匯回金額而言,約四成爲個人、六成爲企業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資金專法)爲2019年8月15日上路、爲期兩年。臺商首年適用8%稅率、第二年適用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核退半數稅款,稅率可降爲4%、5%。

目前匯回資金有1/3金額申請投入實質投資,實質投資金額達847.5億元,其中13億元爲間接投資、834.5億元爲直接投資。

經濟部統計,實質投資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技術,以電子資訊業佔33.6%、284.8億元最多,單月約增加26.8億元爲主要成長動能民生化工業185.1億元居次(21.8%),單月約增加23.4億元。

金屬機電業175.1億元居第三(20.7%),單月僅增加1.7億元。其他業別合計約189.5億元(約22.4%),間接投資爲13億元、佔1.5%。

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共有172案居冠、1億~10億元有126案居次,逾10億元案件則有18案。

地區分佈狀況而言,北部投資案約48%、中部地區約28%,南部爲17%,東部與跨區域合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