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萬州45名失信人員名單曝光!看看都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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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人民法院集中曝光

2020年第4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爲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樹立司法權威,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現集中曝光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以督促被執行人及時主動履行義務,共建誠信社會。

1

案號:(2019)渝0101執恢101號

案由居間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重慶市萬州區立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1060548246W

法定代表人:馮毓超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905287891

被執行人2:馮毓超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905287891

未履行標的:32450元及滯納金違約金20000元

2

案號:(2020)渝0101執4428號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被執行人:譚小云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8101235337

未履行標的:45200元

3

案號:(2020)渝0101執恢899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被執行人:秦勇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811198871

未履行標的:27200元

4

案號:(2016)渝0101執219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雷從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2197903148915

未履行標的:1097356元

5

案號:(2016)渝0101執305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彭永輝

公民身份號碼:511225197412180310

被執行人2:盧進容

公民身份號碼:512226197503250326

未履行標的:50000元

6

案號:(2020)渝0101執恢1172號

案由:借款合同j

被執行人1:張仁壽

公民身份號碼:512227196106032351

被執行人2:蘇流香

公民身份號碼:512227196408062345

未履行標的:420000元

7

案號:(2020)渝0101執426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姜友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410114876

未履行標的:117045元

8

案號:(2019)渝0101執恢141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文新華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203117631

未履行標的:2050000元

9

案號:(2020)渝0101執24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幫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5609236855

未履行標的:100000元

10

案號:(2020)渝0101執477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譚永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510250416

被執行人2:張德清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922100X

未履行標的:500000元

11

案號:(2020)渝0101執2182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文明雲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750628487X

未履行標的:132926元

12

案號:(2020)渝0101執2797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郎天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402132498

被執行人2:向家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902030543

未履行標的:52285元

13

案號:(2020)渝0101執4195號

案由: 委託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冉從海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610064092

未履行標的:30275元

14

案號:(2020)渝0101執1155號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

被執行人1:張德建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211292354

被執行人2:封詩云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9102037

被執行人3:牟其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10722081X

未履行標的:373466.53元

15

案號:(2020)渝0101執204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萬向東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6710311310

被執行人2:黎明

公民身份號碼:512222196901010061

未履行標的:886452元

16

案號:(2020)渝0101執95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張淑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2270281

被執行人2:高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3240391

未履行標的:1699508元

17

案號:(2020)渝0101執397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陳信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7509112512

未履行標的:335193元

18

案號:(2020)渝0101執3273號、(2020)渝0101執349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劉延飛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70617371X

未履行標的:50000元

19

案號:(2020)渝0101執324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陳流俊

公民身份號碼:512226196504181110

未履行標的:1313168.38元

20

案號:(2020)渝0101執327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李洪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910401605X

未履行標的:147244.81元

21

案號:(2020)渝0101執3284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曾凡樹

公民身份號碼:511203197903241079

未履行標的:483400元

22

案號:(2020)渝0101執325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楊忠乾

公民身份號碼:610502198207246412

未履行標的:95000元

23

案號:(2020)渝0101執3880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唐建豐

公民身份號碼:422802197810095231

未履行標的:54218元

24

案號:(2020)渝0101執397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張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8095013

未履行標的:59346元

25

案號:(2020)渝0101執3731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被執行人:馮小均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704137897

未履行標的:90000元

26

案號:(2020)渝0101執4361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熊德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6910042813

未履行標的:29528元

27

案號:(2020)渝0101執恢744號

案由:股權轉讓糾紛

被執行人:黃國勝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7403030353

未履行標的:600000元

28

案號:(2020)渝0101執55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郎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207274474

未履行標的:22391元及利息

29

案號:(2020)渝0101執144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劉耀濱

公民身份號碼:512225196804290988

未履行標的:48042.84元及利息

30

案號:(2020)渝0101執738號

案由:贍養糾紛

被執行人:何英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8207144823

未履行標的:2660元

31

案號:(2020)渝0101執244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黃洪亮

公民身份號碼:510221197604262453

未履行標的:70000元及利息

32

案號:(2020)渝0101執5783號

案由:勞務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程緒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7510260419

未履行標的:9916元

33

案號:(2020)渝0101執5627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書齊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404208716

未履行標的:43144元

34

案號:(2020)渝0101執577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吳永龍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9240112

被執行人2:宋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8197207250025

未履行標的:353275元

35

案號:(2020)渝0101執554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周攀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7912280914

未履行標的:246405元

36

案號:(2020)渝0101執5568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萬發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206205113

未履行標的:12982元

廣大人民羣衆:以上被執行人在萬州區人民法院所涉案件尚未執結且拒不主動履行,如您認識或瞭解以下被執行人並知曉其下落和財產線索,請主動撥打023-87666171進行線索舉報,我們定當及時覈實並早日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各被執行人:法網恢恢必將疏而不漏,限你及時主動到萬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履行法定義務,否則萬州區人民法院將對你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納入失信人員名單、進行限制消費罰款、拘留等多項強制措施,並在查得你名下房屋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時立即啓動強制執行,現對你發佈如下限制消費令: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

限 制 消 費 令

(2020)第4號

上列被執行人,因你(單位)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現向你(單位)發出限制消費令,責令你(單位)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一、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二、被執行人爲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實施第一條規定的行爲。

如你(單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我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你(單位)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你(單位)刑事責任。同時,我院再次責令你(單位)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對你(單位)進一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本令自發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你(單位)完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解除本令時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