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億土地賣1400萬 桃園急撤烏龍標案
議員黃婉如在總質詢指民政局標代辦祭祀公業土地標售擺烏龍。圖/桃園市議會直播畫面
桃園市民政局最近代辦標售桃園區中山路一筆祭祀公業土地發生大烏龍,承辦人員在標案建檔時少打一個字,底標金額1.4億元變成1千4百萬元,直至決標準備移轉產權才發現錯誤,急忙撤案,讓得標者憤恨不平,市議員黃婉如也認爲市府嚴重影響得標者權益;民政局坦言疏失,但撤銷標案也是依法有據。
民政局表示,過去祭祀公業土地代爲標售案都由地政局辦理,民政局今年是首度承辦業務。此次有爭議的標案金額應爲1億4222萬餘元,但承辦人員少打一個「2」,底標就變成1422萬餘元,後來是調閱稅務資料發現該土地增值稅要1千3百多萬元才發現錯誤,緊急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標案。
「說撤銷就撤銷,那如果我們投標多寫一個零,難道就要付這麼多錢嗎?」烏龍標案的得標代表人表示,該付的錢都付清了,市府一句「誤植、疏失」就撤銷,人民權益在哪裡,正與律師討論如何維護權益。
民政局強調發現錯誤第一時間就通知得標者撤銷標案原因,撤銷標案是依法有據,同時也告知對方可循申訴管道尋求救濟,對於對方任何決定都予以尊重。
對於烏龍標案,法界指行政處分若有重大瑕疵或誤載,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或更正;律師陳志峰表示,投標當事人當然可以透過民事或行政訴訟,主張權益應受保護,但如果無法說明自身有何具體損失,其主張自然不容易在訴願或訴訟時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