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暴增5成 臺灣舉債上限按國際定義已破錶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政府財政惡化,國際上雖然沒有把「潛藏債務」,列入政府的正式債務中,但臺灣各級政府截至去年底,債務已達6.76兆元,佔GDP(國內生產毛額)49.15%,預估今年底還會突破7兆元,若按照國際定義計算,早就超過舉債上限的48%,而且也比南韓香港還高。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財政部統計,截至11月底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4兆8745億元,佔前3年GNP(國民生產毛額)35.72%;地方政府則爲6571億元,佔前3年GNP4.81%,看似未超過平均數的40%、8%。但如果按國際定義計算,截至去年底,地方債務6兆7558億元,其中中央債務達5兆7699億元,佔前3年GNP逾43%,已超過舉債上限。

有財經官員指出,如果依照IMF(國際貨幣基金)和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定義,雖然政府債務不會被列爲潛藏債務,但還是應該將一年以下借款、非營業基金舉債和自償性債務加計;目前臺灣還沒把這些資料算在債限內,可是已經開始在網站上揭露。

縱使臺灣國債佔GDP比率,還遠低於希臘的165.4%、美國102.9%、新家坡107.6%,卻明顯高於南韓的34.2%、香港33.8%。臺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院長蘇建榮不諱言表示,歐美等先進國家,是花了幾10年才累積而來,但國內卻是近10年來暴增近5成,原因除了不斷減稅所致,再加上政府支出又持續增加,不少都是在亂花錢,不解決這些問題,國債難以減少。

至於,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副教授克難也談到,雖然臺灣政府債務佔GDP比率,和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相比較低,但這些先進國家是花了很大的部分社福上,和臺灣有所不同。他指出,以前政府是靠政府賣股票、賣土地彌補缺口,現在不能賣了,且稅改也很難,只能繼續舉債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