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起 大專甄試 都要提供身心障名額

教育部昨修正發佈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範各大專校院自一一四學年度起,皆須提供名額參與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考作業,後續也將透過獎補助,鼓勵學校增開招生名額。有教師指出,過往大專校院多開出冷門科系的名額,學生難以適性發展;家長團體則盼國立大學開出更多身心障礙名額。

該辦法原本僅規範教育部每年應爲高中及五專畢業的身心障礙學生,辦理一次升學專科以上學校甄試,沒有規範大專校院參與義務。

教育部表示,本次修正爲大專校院除專案輔導學校外,都應該提列名額參與甄試,並依實際招收名額予以獎助。

全教總特委會副主委張羽柔說明,過往身心障礙開缺是鼓勵性質,大專校院看似有開缺,實際上大多隻開冷門科系。

張羽柔說調查指出,身障生循身障甄試升學者,休退學比率較循一般管道昇學的還要高,可能反映制度現況難讓身障生適性選擇。

全國家長會秘書長李桂芬是特生家長,她表示,目前身心障礙甄試是分科系、分障礙別開缺,舉例來說,若某屆高三生就讀電子科的自閉症生較多、聽覺障礙生較少,技專校院也不會因此調整開缺,最終可能造成聽覺障礙生有缺額、自閉症生想讀讀不到的情況,只能循一般生管道昇學。

另也呼籲國立大學開出更多身障缺額,且若有障礙別招生沒招滿,可留用給其他障礙別的身障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