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嫩妹狂玩9次多P 男友收錢還偷拍與兄弟齊欣賞

14歲嫩妹狂玩9次多P 男友收錢還偷拍與兄弟分享(示意圖/達志影像)

14歲少女被男友當成賺錢工具,卻渾然不知,住在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4歲少女,沒多久兩人開始交往,發生關係約5次後,陳男提議玩「多人運動」,由於少女信任陳男,因此答應多P,結果陳男私下偷偷收錢,直到警方上門,少女才知道被男友利用

根據判決書,2016年11月陳男利用臉書認識國中二年級少女,並於同年同月28日開始交往,兩人在旅館發生5次性行爲後,陳男認爲女友對自己動真情,且信任程度夠高,因此在網路上徵友,尋找可以「多人運動」的男伴,讓女友在不知情下接客,陳男則私下爽收錢。

半年多來,少女共參與9次多P,其中「恩客」包括現役軍人楊男,甚至提供毒品助興,而陳男也會全程拍照,事後給好友欣賞,直到某天陳男像平常一樣接客,結果恩客是警察僞裝,立即將陳男逮捕,這時少女才知道,原來自己被男友當成賺錢工具,頓時相當崩潰。

少女開庭時表示,是陳男提議多人運動,當時因爲自己很愛男友,想說可以試試,但之後陳男卻不斷找人多P,至於陳男收錢、偷拍等行爲,少女一直被矇在鼓裡,且少女升高中之前,與陳男共發生36次性關係

法官審理此案,陳男與少女交往併發生關係期間,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判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至於收錢性交易,則依圖利媒介而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陳男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