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萬現金在哪?黃國昌怒轟「政治追殺」 律師:沒拿到錢也是10年起跳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北檢指柯收受1500萬元,卻說不出時間地點,痛批「這一種辦案品質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是政治追殺」。(翻攝中天新聞)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遭北檢以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大罪」起訴,遭求處重刑28年6月。然而,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北檢指柯收受1500萬元,卻說不出時間地點,痛批「這一種辦案品質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是政治追殺」。對此,律師林智羣表示,不管有沒有收到賄款,刑罰都是10年起跳。

律師林智羣昨(26)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給小草上一個法律課。」他指出,柯文哲被起訴的「貪污罪」樣態有2種,一種是沒收到錢,有約定、雙方達成共識,就算成立,另一種則是有收到賄款,他直言「黃國昌跟小草一直靠X沒看到1500萬元現金,是在哭幾點的?」不管有沒有收到賄款,都用同一個法條,刑罰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有約定沒拿到錢也是10年起跳。

林智羣最後補充,「黃國昌的好朋友徐永明,有約定200萬元成交,但沒拿到錢,沒金流,結果判7年4個月(徐永明是「不違反職務」期約收賄,罪比較輕)」。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