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結交13歲國中女 第一次見面就「吹樂器」…女父提告不和解

桃園袁姓男子去年在網路遊戲上認識13歲少女,短短1個月就發生3次性行爲,少女父親察覺後提告且拒絕和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袁姓男子前年底在網路遊戲中認識年僅13歲國中少女,透過通訊軟體聊天沒幾次就發展男女朋友袁男約少女在住家社區中庭見面幽會,袁忍不住情慾請少女爲其口交,短短1個月發生3次,少女父親從手機察覺女兒遭性侵提告,袁男事後提出30至40萬元希望和解,但爲少女父親拒絕,地院法官審理後依3個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19歲的袁姓男子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間,與少女在社區中庭、超商旁幽會,在未違反少女意願下,要求爲他口交或打手槍方式發生性行爲,少女父親察覺少女突然早出晚歸,手機不時傳來陌生人曖昧簡訊才驚覺有異,追問下少女才坦承有男友且有發生親密行爲。

檢警查出,袁男辯稱在網路遊戲認識少女,2人發展成爲男女朋友關係,才私下邀約外出至社區幽會,在兩情相悅下發生親密關係:法官認爲,袁男在少女同意下性交,與一般透過網路認識少女引誘外出發生性行爲者不同,本案查無以利誘或情緒壓迫方式影響被害人意思,審理階段袁均坦承犯案,且主動配合調查,也希望和少女父親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佳

袁事後表示願意提出30至40萬元和解金,但因少女父親不同意和解,袁事後積極填補其行爲所造成損害,法官審理後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即日起,我退出老化黨。」

【更多新聞

親民黨「瑜湘配」參選成形 鄭文燦:給予尊重與祝福

►桃園蘆竹工程車拉斷電杆釀停電 警消封鎖現場臺電搶修

►「幫我沖人氣」女自稱直播主 向3男藉手機盜刷點數詐財